台中市一名倪姓婦人到家樂福賣場購物,還沒結帳,

就被賣場警衛認定偷竊報警處理,警方查看監視器畫面後,

認為賣場店員有檢查購物紙箱,偷竊行為不成立。但賣場堅

持她有行竊,不但「囚禁」她長達4小時,要強迫簽署「認錯

書」,並賠償商品價錢10倍。最後,倪姓婦人用現金卡借錢賠

償才得以離開。


家樂福監視器拍到,倪姓婦人抱著紙箱到櫃檯準備結帳,紙箱裡

的一袋毛巾是要結帳物品,在把東西都拿出來後,她還有把空紙箱

給店元檢查,到目前為止都一切正常。準備刷條碼結帳時,賣場警

衛突然跑過來,一把扯走毛巾,還指控婦人偷竊,要求店員停止結帳,

並報警處理。


案發當天警察有調閱過監視器畫面,也證明婦人沒有偷竊行為。但

家樂福依然將她留置長達4小時,期間不斷重申她有偷東西,還要求簽下「

認錯同意書」,並且賠償10倍的商品價格,也就是5550元。發票上頭還註

明其他收入禁止退貨,沒錢的她只好用現金卡去借錢,才得以脫身。


倪姓婦人獨自扶養5個小孩,為償還現金卡借來的6千元賠償金,連小孩念

國中的學費和營養午餐費都付不出來。不過,家樂福態度強硬,到現在還

是堅持她有偷竊行為。倪姓婦人不堪名譽受損,找來民代協調,要賣場還

她一個公道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葉弘傑)





我的os:

今天我去新莊家樂福幫公司買一些文具用品

其中的重點是兩支"立可帶"

我不知道怎丟的 從架上取下來竟然丟到我開開的手提包裡?

然後結帳時就...

"分開結~" 我說

"統編xxxxxx..."

然後我準備拿起文具用品結帳


"..."我倒吸一口氣
看到立可帶境躺在我包包裡!?
趕緊拿出躺在袋口的立可帶(很明顯的看的到)

拿給櫃檯小姐結帳

"還有嗎?"櫃檯小姐說

"沒有"

我一邊拉住我的手提車往櫃檯前邊移動

那櫃檯小姐還很過分的往我手推車裡看

這就算了!?

連賣場警衛還跑來我附近看了車裡"一眼" (一個女生)

啥跟啥啊!?

你們這麼喜歡把消費者當小偷嗎?

也太過分了吧?

我真的覺得買完這東西很不爽

如果真的如上面新聞所說 我如果衰到 是不是也要被抓被罰錢啊?

真是沒道理!也不尊敬人

感覺受到汙辱

下次去附近的愛買,買算了!

你們的紅利點數??我用完就不削去你們那邊買了拉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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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orea77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